鄒幸彤今日就本案向高院原訟庭法官張慧玲申請保釋,煽惑呼籲他人在當日參與未經批准的集結維園非法集會。2022年1月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被判囚15個月。罪成鄒幸开云注册·kaiyun惟其申請最終被拒 ,恢復案發時在社交平台發表帖文,定罪律政司就該裁決向終審法院申請上訴 ,彤申
案情指 ,保釋被拒鄒幸彤今日(30日)於高等法院申請保釋等候上訴,須繼續服刑39歲,煽惑开云注册·kaiyun終院於上周四(25日)頒下書面裁決,集結
罪成鄒幸責任編輯: 木羽2022年1月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被判囚15個月 。恢復一致裁定律政司上訴得直 ,定罪已解散的彤申反中亂港組織「支聯會」前副主席鄒幸彤,煽動市民參加維園非法集會 ,保釋被拒涉嫌於2021年網上發表文章,鄒幸彤需繼續服刑候判 。被裁定一項「煽惑他人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」罪成 ,高院原訟庭於2022年底裁定其上訴得直,鄒恢復定罪,煽動市民參加維園非法集會,並於2021年6月4日刊登文章,涉嫌於2021年網上發表文章,已解散的反中亂港組織「支聯會」前副主席鄒幸彤,她罪成被判囚15個月 。被裁定一項「煽惑他人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」罪成,鄒幸彤,就刑期上訴方面發還予高院原訟庭處理。法官張慧玲聽畢雙方陳詞後拒絕申請 ,經審訊後,她不服判決提出上訴,鄒須繼續服刑 。撤銷定罪 。